关于评选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 时代新人铸魂工程 ”,选树新时代民办 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提升民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荣誉感,引导广 大高校辅导员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培养担当民族复兴 大任的时代新人,我会继续举办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国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辅导员。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逾期不受理。

      三、评选原则

       1.公开透明。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标准、程序、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评选活动公信力。

       2.广泛参与。动员学校师生、家长、专家、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媒体代表等参与,扩大评选活动群众基础。

       3.择优选拔。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评选,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教师的质量。

       4.坚持公益。评选属于全国性民间公益活动,坚持自愿与公益原则,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理想信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 教育信念,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道德情操。模范遵守辅导员职业道德规范,带头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心育人,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参加工作以来,未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

       3.有扎实学识。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 律,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要求,能创造 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 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 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有仁爱之心。关爱、尊重、理解学生,善于激发不同类型 学生潜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二)具体标准

      1.从事辅导员工作不少于 3 年;

      2.近三年参加过省级以上相关培训,公开发表学生工作方面论文或参与省级以上相关课题研究;

      3.荣获校级以上奖励,无违纪纪录;

      4.2022 年度学校辅导员工作评价为优秀。

    五、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采取个人自荐与集体推荐相结合方式产生候选 人。学校成立评议组,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人员,每校限报 1 人。

     2.组织评审。联席会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23 年 11 月初确定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优秀辅导员事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展示。

     4.颁奖仪式。在 2023 全国民办高校辅导员工作高峰论坛上举行颁奖仪式,要求获奖代表到会现场交流

    六、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民办高校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 组织领导,精心布置实施,结合实际,建立学校评选制度,为优秀辅导员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2.坚持标准,择优选拔。年度优秀辅导员是全国民办高校辅 导员的优秀代表,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学生工作的专家。 各高校要严格评选标准,坚持优中选优。要积极搭建专业发展平台,为专家型学生工作人员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3.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精心策划 和组织活动,加强对优秀辅导员的宣传和推介,真正达到树立典 型、鼓励先进的目的,增强广大学生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4.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紧扣要求、规范程序,严格依规操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评选活动机会公平、程序公正、过程公开。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确定的对象,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不接受已获得过此荣誉的辅导员继续申报。

     七、 申报材料

     1.报送材料

《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 电子版(附 件 1) ,加盖学校党委公章扫描件;事迹材料(字数 2000-3000 字之间, 以人物专访文体撰写,要求以第三人称,叙事方式,事 迹突出,注重细节,文字优美,可读性强。联席会将择优安排在

媒体发表);个人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 1 张)

     2. 相关要求

  (1)上述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 xsgz2012@sina.com 邮件标题为“XX 学校辅导员 XX 事迹材料 ”)。

  (2)拟定在 2023 全国民办高校辅导员工作高峰论坛期间举 办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颁奖典礼,要求获奖者现场领奖,参会交流。

  (3)2023 全国民办高校辅导员工作高峰论坛文件另行通知。 参加颁奖典礼报到时,提交《第七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表》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原件。

  (4)联席会将组织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并编辑出版《全国 民办高校辅导员工作探索》论文集,要求各院校推荐辅导员工作 论文一篇(要求为已发表论文,注明期刊名称、期数,文责自负,具体排版要求在 QQ 群另行发布)。

     3.报送时间: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朱老师:15313758779 QQ:2589704836 微信:zxx10261210邮箱:xsgz2012@sina.com QQ 群号:197538728

     5.请扫码关注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评选信息将在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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