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
关于做好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对我院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级非师范类本科班、2021级非师范类专升本班、2020级非师范类专科班、2018级五年一贯制大专班。
二、评选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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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院系名称 |
6%评选数量 |
6%评选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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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子信息学院 |
27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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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学院 |
10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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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护理学院 |
22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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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2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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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药学院 |
49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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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医学院 |
18 |
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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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计 |
147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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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 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
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 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
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
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 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
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
在各类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流程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班级辅导员于3月15日前组织各班级认真学习此文件。
(二)学生本人根据《山东现代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见附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参选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各二级学院于3月20日前,根据学生提交的综合测评佐证材料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申请名单及佐证材料送至学生处审核。
(四)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学生处进行公示,公示3天无异议后,各二级学院将最终确定版名单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学生处,并督促学生3月24日-26日期间由学生本人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gxbys.cn) ,在线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报备表》。
五、奖励措施
对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全省统一制式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电子证书,在信息网上下载),并在信息网上向优质用人单位推荐。 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物质奖励,并优先推荐就业。
六、监督机制
学生处监督举办电话:0531-89701550
房老师:13361033188
刘老师:15866636263
徐老师:15168821775
监督举报邮箱:1692446603@qq.com
学生处工作联系人:李宁 0531-89701550 高净 0531-89701528
山东现代学院
学生处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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