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 关于做好《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山东现代学院

关于做好《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全国妇联、教育部修订印发了《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一,促进家庭教育水平提升。接到省教育厅为切实做好《规范》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工作意义

家庭是育人的重要途径,家庭教育对于个体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是各院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要要求,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新时代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工作内容。各院系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教育的行业特点,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做好《规范》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二、强化举措,拓宽宣传贯彻途径

(一发一份倡议。各院系要制发《学习践行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倡议书》,引导广大家长关注自身家庭教育行为,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二级学院要借助家校互联,通过网络、班级群,加大对《规范》的宣传解读,倡导家长自觉践行。

(二推出一批家教故事进行分享。2021年各院系利用寒假期间举办“我的家教好故事”征集活动,各二级院系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挖掘在家教、家风方面的优秀人物和事迹并通过公众号、子网站加大宣传。励各院系邀请家长通过网络、班级群或者视频会议进行分享交流家教故事,带动全面学习热潮,各院系宣传分享,纳入2021年3月份活动考核。

(三)组织家长积极参与专家解读。针对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牵头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撰写《规范》解读文章;山东教育电视台通过开办电视和网络解读节目、开设寒暑假特别节目等方式,以家长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家庭教育主题深入探讨,让更多家长深刻认识自身职责,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家庭教育。专家解读将以文章、漫画、视频等方式在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山东教育电视台将于2021年  14日起开设《同一堂课》家长网上课堂,各院系要通过班级群和网站发放通知并做好学习宣传。

(四建议家长积极参加巡回宣讲活动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将继续组织专家、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开展巡回宣讲,建议家长积极参与宣讲活动

三、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院系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迅速启动本院系宣传贯彻工作。各院系学校要把此次活动作为密切家校联系、推动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契机,借势借力,加大宣传,培养优质家校共育同盟军。

(二创新形式,形成特色。各院系在做好省级活动配合的同时,要积极利用本校特有资源,拓展宣传渠道,开展特色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家长参与率,形成本院系的工作特色。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院系要广泛征集家校协同育人优秀案例,包括密切家校联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等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也将汇总各院系的典型做法报省教育厅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假期期间各院系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在学生交流群里汇报。

 

 

 

                          山东现代学院

学生处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一

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坚持立德树人,树牢“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理念。
第二条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营造相亲相爱的家庭氛围,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第三条 保护子女合法权利,尊重子女独立人格,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不溺爱,不偏爱,杜绝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子女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条
注重子女品德教育,引导子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形成尊老爱幼、明礼诚信、友善助人等良好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第五条
教育引导子女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保护子女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理性帮助子女确定成长目标,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子女过重课外负担,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眼光评价子女。
第六条
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子女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帮助子女形成阳光心态、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有针对性进行性健康和青春期教育,增强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培养子女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引导和鼓励子女亲近大自然,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善于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陶冶高尚情操,提升文明素质。
第八条
教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在出力流汗中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
第九条
注重自身言行,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遵纪守法,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与子女共同成长进步。
第十条
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和社区活动,尊重教师和社区工作者,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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