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保障,体现学校对受疫情影响学生家庭的关心关爱,根据山东省教育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领导机构
山东现代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春静董事长
副组长:常务副院长、分管学管工作的院长、纪检书记
成员:学管工作处长、各二级学院学管就业副院长、资助科工作人员
二、资助范围
受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和父母在湖北参加抗疫一线工作的在校学生。
三、资助标准
1、对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因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在线学习产生的费用支出按照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2、对学生本人或其家人(限父母或兄弟姐妹)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给予减免学费或者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1000元/人。
3、对父母在湖北参加新冠肺炎抗疫一线的学生给予减免学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领导资助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审核学生的受资助资格,确保结果公平、公开、公正;
(三)各学院学管就业副院长负责资助名单初步审核工作、学生处负责资助名单复审和上报,财务处负责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各成员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山东现代学院
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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